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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定2027年出獄!29歲黃之鋒認罪「勾結外國勢力」 恐面臨終身監禁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歐新社)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歐新社)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因民主派初選47人案正在獄中服刑,去年6月再因違反《香港國安法》而在監獄中遭起訴。該案今(2)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展開答辯及判刑程序,黃之鋒於上午開庭後認罪。

    綜合港媒報導,今天上午9時50分,黃之鋒在懲教署人員押解下步入法庭。檢方控罪指出,黃之鋒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分不詳人士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該罪名屬於《香港國安法》所定義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一旦罪名成立,最低可判監3年,情節嚴重者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法庭詢問是否認罪時,黃之鋒當庭表示認罪,具體刑度則有待法庭進一步宣判。

    現年29歲的黃之鋒為香港著名社運人士,自反送中運動後便深陷多起政治訴訟。他先前因涉及民主派初選案(香港47人案)遭判刑入獄,原定於2027年可服刑期滿,如今再添國安法新罪並認罪,外界高度擔憂其後續刑期將受到嚴重追加,甚至可能面臨無期徒刑。全案預計進行一整天的審理,刑期判決結果引發國際人權團體與各界高度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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