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媒體洩密!中國保密局:新聞「追求新奇」易遭「外部勢力」利用
2025/10/13 00:42 國際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保密機關聲稱,近來有多起新聞媒體洩露國家機密的事件。(路透檔案照)
中國的保密機關警告,宣傳部門與涉密單位的工作人員務必嚴守機密,並指稱近來已有多起新聞媒體洩露國家機密的事件,恐被「外部勢力」利用。
香港「南華早報」12日報導,隸屬國家保密局的社群媒體帳號「保密觀」10日發文表示,有關部門應加強保密審查,以防止媒體採訪過程中出現洩密情況。
文章警告說,各部門的官方網站與社群媒體平台,是宣傳的重要管道,「這些公開資訊往往是外部勢力關注的焦點」,若新聞與宣傳管控鬆散、未經保密審查,就很容易導致資訊外洩。
文章批評,一些宣傳與新聞工作者「盲目追求新奇」,將宣傳效果置於保密審查之上,進而危及國家安全與利益。
在中國,幾乎所有國營機構都設有宣傳部門。
文章進一步指控,一些涉密單位的工作人員紀律鬆弛,未經審批便隨意向外提供涉密資訊。文章列舉3起洩密案例,首例涉及記者與編輯為提升報導吸引力,向官員索取詳細且敏感的資料。
其中1案指出,1名涉密單位宣傳幹部岳姓人員,未經批准便在受訪期間向沈姓記者提供1份機密文件作為參考。
根據中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涉密資訊分為3級,最高等級為「絕密」。
之後,1名趙姓編輯認為新聞應凸顯「原創性與洞察力」,沈姓記者遂將該機密文件中的敏感內容納入報導。該報導內容隨後被發佈至社群媒體,並在網路上廣泛傳播,當局認為這已造成嚴重的政府機密洩露。
另一案例涉及1名官員在視察軍工企業時,企業方面已明確告知隨行記者部分區域屬於機密,不得拍攝。然而,該名記者仍拍攝部分仍屬機密的新式武器與裝備外觀,並在地方電視新聞中播出,隨後又被多家國內外網站轉載,導致國家安全受損。
至於第3起事件,1名孫姓政府官員將涉密資料交給宣傳部門人員時,只簡單註明「僅供內部參考」,但未加註密級標籤。這些資料隨後被納入新聞稿,並迅速被多家網路媒體轉載、解讀與推播,最終造成機密外洩。
根據中國「新聞出版保密管理規定」,新聞與出版機構及其編輯人員,不得刊載被採訪單位或個人明確標示為國家秘密的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