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無可忍!南韓少年遭同學殘酷霸凌 砍死對方被判刑5年
南韓19歲少年遭同學殘忍霸凌,不堪痛苦之下持刀將對方砍死。春川地方法院江陵支院示意圖。(圖擷自South Korea Local Search網站)
郭顏慧/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南韓霸凌事件屢見不鮮,江原道三陟市1名19歲少年,日前遭國中時的同學剃髮、灌酒、強迫自慰、異物塞肛,甚至被打火機燒生殖器、陰毛、耳朵和眉毛,不堪痛苦之下持刀將同學砍死,如今一審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服刑3年可假釋。
據《韓聯社》報導,死者當時夥同另1名友人,在深夜11時40分來到少年住處,認為對方家裡實在是太髒了,就到處潑水逼迫少年擦乾淨,並且以拋棄式刮鬍刀、剪刀強行剃髮,緊接著又拿出打火機灼燒少年身體。
死者隨後強迫少年脫掉衣服手淫、往肛門裡塞東西,當少年遲疑沒有照做後,死者就拿掃把毆打對方,這段霸凌行為持續了將近3個小時,直到凌晨2時30分許,少年找到機會去廚房拿到刀具.返回後砍死霸凌者。
據了解,死者過去就長期欺負少年,在路上碰到對方就會無故毆打、騷擾。在案件發生後,少年辯護方指稱他患有智力障礙和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案發時正在服藥並被強行灌下燒酒,導致精神方面受到影響。
另一方面,少年透露他當天被殘酷霸凌後,極端地產生了想要殺死霸凌者的念頭,並且能夠詳細回憶案發經過,因此法院最終認為他的行為能力並沒有受到影響。
死者一方則不接受少年的道歉,死者父親還要求對少年嚴懲。不過,春川地方法院江陵支院審理指出,少年在這起事件之前就不斷受到死者欺壓,案發時更遭遇摧毀人格程度的霸凌,因此在判刑時要考慮到被告之所以犯罪的原因。
在一審宣判入獄5年且3年可假釋後,少年一方不滿量刑太重決定上訴;檢方則認為量刑太輕,要求判處12年有期徒刑、6年才可假釋。至於當時夥同死者霸凌少年的友人,則涉及「特殊暴行」罪嫌,已被檢方求處9年刑期,預計在今年10月17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