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墮胎議題離譜言論哪來的? 原來是誤會民主黨人說法
美國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川普,在辯論墮胎議題時暗指民主黨支持「殺嬰」,旋即遭到糾正。(歐新社)
李欣潔/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美國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川普在和民主黨候選人賀錦麗辯論時,指稱民主黨支持「讓嬰兒出生後終止生命」,亦即「殺嬰」,旋即被辯論主持人糾正,強調美國沒有任何一州可以合法地殺害已誕生的嬰兒,美媒後來發現川普原來是誤會民主黨人的說法,才會說出這種錯誤言論。
綜合美媒報導,川普在辯論會上表示,美國一些州除了允許在懷孕第9個月墮胎之外,西維吉尼亞州前州長還說過「等孩子出生再決定如何處理」,這無疑就是要結束嬰兒性命。
不過,川普其實弄錯了人,他要指涉的應該是維吉尼亞州民主黨籍前州長諾森(Ralph Northam),而不是西維吉尼亞州前州長。據了解,諾森2019年在電台討論HB 2491法案(允許在懷孕中後期墮胎時免除某些要求),所說出的言論確實一度引起外界誤會。
諾森當時表示,如果墮胎失敗導致小孩出生的話,產婦可以再和醫師進行討論,有部分觀點認為這是在同意「殺嬰」。不過,諾森辦公室發言人隨後已作出澄清,強調這絕非「殺嬰」,而是在某種極端罕見的個案下,產婦遇到死胎或胎兒嚴重畸形時的應對方式。
無論如何,美國所有州都將殺嬰列為刑事犯罪,在部分情況下,由於嬰兒患有致命疾病,生出來後只有幾分鐘、幾小時或幾天的存活時間,父母會選擇安寧療護,這和結束嬰兒性命不同。
另外,美國少數州允許在懷孕任何階段墮胎,但這不代表醫生會同意,全美2021年只有0.9%的墮胎行為發生在懷孕21週之後,主要是孕婦有嚴重健康風險。以其中之一的明尼蘇達州來說,2022年1萬2175例墮胎當中,只有2起發生在懷孕25至30週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