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29歲男塗鴉公車座椅 遭依國安法「煽動罪」起訴
香港一名29歲男子今年初於公共巴士椅背塗鴉字句,25日遭港警國安處依《維護國安條例》一項「煽動罪」及兩項「毀損財產罪」起訴,最高可處17年監禁。示意圖。(彭博檔案照)
莊文仁/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香港一名29歲男子今年3月至4月間,於公共巴士椅背塗鴉字句,25日遭港警國安處依《維護國安條例》一項「煽動罪」及兩項「毀損財產罪」起訴。
綜合外媒報導,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25)日稱,一名29歲男子涉嫌持續在不同公共巴士(公車)乘客座椅椅背塗鴉,寫上具煽動意圖的字句。
香港警方上週日(23)在將軍澳區逮捕該名男子,並依「港版國安法」所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以及另外2項「毀損財產罪」起訴。
據悉,香港警方稱男子塗鴨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國)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憎恨」,但並未公開詳細塗鴉內容,該男遭控罪名分別最高可處監禁7年及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