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足球場踩踏135死 人權委員會:警方發射催淚瓦斯釀禍
印尼軍警上月1日在東爪哇為驅散在賽後衝入球場的群眾而發射催淚瓦斯,被該國人權委員會視為導致致命踩踏的主因。(美聯社)
〔編譯張沛元/綜合報導〕印尼國家人權委員會(Komnas HAM)2日發佈針對上月東爪哇足球場球迷踩踏慘案的調查報告,直指促發這起造成上百人死亡的悲劇的主要因素,是印尼警方發射催淚瓦斯。
該委員會官員表示,10月1日東爪哇省瑪琅市(Malang)坎朱盧漢體育場(Kanjuruhan Stadium)踩踏事件的135名死者中,大部分死於窒息。
印尼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調查結果,呼應政府的事實調查小組上月所做的類似結論。政府事實調查小組發現,致命的人群擠壓涉及多重因素,其中包括過度使用催淚瓦斯、關閉出入口、看台乘載人數過多,以及未能正確落實安全程序等。
該委員會官員還說,在這場全球死傷最慘重之一的體育場災難中,有7項侵犯人權之舉,包括過度使用武力與侵犯兒童權利。
國際足球總會(FIFA)禁止以催淚瓦茲控制群眾,但印尼警當方天仍使用催淚瓦斯以驅散在賽後衝入球場的球迷,印尼當局與印尼亞足球協會(PSSI)因而遭受質疑與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