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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權報告:中國3大手法抓海外異議人士 明文允許綁架

    北京人民大會堂外駐守的中國武警。(美聯社檔案照)

    北京人民大會堂外駐守的中國武警。(美聯社檔案照)

    2022/01/19 06:24

    首次上稿 01-18 23:49
    更新時間 01-19 06:24

    〔編譯管淑平/綜合報導〕人權組織「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18日發表報告,指中國利用脅迫家人以及「政府允許的綁架」等逼迫手段,抓回逃到國外的人士,過去7年間抓了超過萬人,其中除了針對官方宣稱的經濟犯、貪官,也明顯被用來打擊異議和人權捍衛者。

    報告指出,中國在習近平主政下,自2014年「獵狐」行動、15年「天網」行動以來,已從120國抓回上萬人,在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期間也沒放鬆,2020、21這兩年共抓回約2500人,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宣稱「成果豐碩」。但是這些數據是中國當局所公佈的有限資料,實際案例數可能更多。

    報告指出,「天網行動」宣稱的外逃人士回國案例中,幾乎64%是「非自願回國」,透過引渡的案件僅佔1%。北京逼迫逮捕對象回國的手段分成脅迫逮捕對象在國內親友,派警力、特工到海外祕密跨境執法、恐嚇回國,以及直接從海外綁架、誘捕3大類。

    其中,海外綁架甚至是「中國監察法」認為合法的手段。中國2018年7月公佈監察法釋義,說明該法第52條對逃匿國外者的「追逃」可採取措施,第5項「非常規措施」列出比較常見的有兩種,1,綁架,採用綁架手段將在逃人員緝捕回國;2,誘捕,將犯罪嫌疑人引誘到誘騙國境內、國際公海、國際空域,或有引渡條約的第3國加以逮捕或引渡。

    中國官方宣稱「天網」行動打擊經濟罪犯、涉貪腐和濫權的黨國官員,但是這份報告調查的許多案例顯示,北京明顯也藉此打擊政治異議、人權捍衛者,例如分別在泰國、緬甸被綁架的中國記者李新、人權捍衛者唐志順,以及在香港「銅鑼灣書店事件」中的書商英國籍李波、瑞典籍桂民海。

    「保護衛士」研究員陳彥廷向「自由亞洲電台」表示,中國使用這些脅迫性、非法的祕密手段,「已經在全球形成慣例」,嚴重侵害人權和他國主權,國際社會積極了解、調查,保護被抓捕對象安全,阻止中國這些非法行動,攸關維護國際規範與秩序;該組織也呼籲各國,立即中止與中國的引渡條約,終止與中國國家監察委員會簽署任何協議,並且全面審查其他形式的司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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