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腹人權?「食物權」入憲 美國緬因州公投
美國緬因州將在當地時間11月2日舉行修憲案公投,決定是否將「食物權」列入州憲法中。圖為緬因州一處農場。(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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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06:2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美國緬因州(Maine)將在當地時間11月2日舉行修憲案公投,民眾將決定是否將「食物權」列入州憲法之中,成為該州州憲法第175修正案。
據《美聯社》今(23)日報導,美國緬因州將在當地時間11月2日舉行公投,民眾將決定是否將「食物權」列入州憲法修憲條文中。
據公投條文,修憲案全名「生產、收成及食用食物權利修正案」,同意即支持將「在不非法闖入、盜竊、盜獵或侵犯私人、公共地產及自然資源的條件下,公民擁有種植、養殖、收成、製造及食用任何所選之食用產品的權利」列入緬因州憲法中。
報導指出,支持者認為這是一條非常淺顯易懂的條文,在公司集團壓迫在地小農的時代,保障了一般民眾耕種、養殖的權利,而且是美國首次出現這類實驗性修憲的先鋒。
然而反對方認為,條文內容太過模糊,有欺詐之嫌,恐對食品安全及動物保育造成威脅,最終可能演變成民眾在住宅後院養牛的鬧劇。
據了解,提出修憲案的共和黨緬因州眾議員福金漢(Billy Bob Faulkingham)說,此案猶如「食物第二修正案」,將其比喻為美國聯邦憲法第二修正案中保障的「槍械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