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稱特首可協商產生 民主派批「民主大倒退」
前香港特首梁振英近日接受港媒專訪時指稱,包含《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均清楚表示,行政長官可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並由中央政府任命。(法新社)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前香港特首梁振英近日接受港媒專訪時指稱,包含《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均清楚表示,行政長官可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並由中央政府任命,建制派的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對此說法表示認同,民主派則批評這樣的做法比1200人選舉的做法更倒退,強調仍應該以普選為最終目標。
上次香港特首選舉是由香港各界代表組成、成員近1200名的選舉委員會進行投票,包含立法會議員以及港區中國人大代表都是選委會的當然委員,由於選舉委員多為商界和立場親中的建制派,且相較於具有投票資格的選民約有370多萬人,只有24.6萬的登記選民能夠選出1200名選舉委員,因此特首選舉也被民主派譏為「小圈子選舉」。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接受《香港01》專訪時指出,《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均清楚列明,行政長官可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並由中央政府任命,並指「若明天宣布特首改由協商產生,英國人不能說違反我們違反《聯合聲明》」也不需修改《基本法》及人大釋法。
針對這項說法,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稱符合《基本法》,並指《中英聯合聲明》並未提及普選和民主。葉劉淑儀還說,民主選舉在制度上是好事,但近年選舉有被騎劫的跡象,甚至想利用選舉機制接近脅逼特區政府,已超越《基本法》可容許的範圍,因此對於梁振英提出「新思維」,她認為可以討論。不過對下屆特首是否改成協商產生,目前則沒有特別看法。
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黃碧雲則對梁的說法表示驚訝及不滿,並質疑梁選擇性引用《基本法》第45條條文,強調普選特首是中央當年承諾的最終目標,若要改成協商產生,是民主大倒退,不但違反《基本法》邁向普選的原則,也與香港主流民意背道而馳。民主黨副主席林卓廷也批評,《基本法》以普選為最終目標,若用協商方式產生特首,比1200人選舉的做法更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