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喬丹哭哭!被判下架侵權商標 還要賠百萬登報道歉
中國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今日針對喬丹控訴喬丹體育公司、百仞貿易公司姓名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宣判,判決喬丹體育公司得公開在報紙、網路上向原告道歉,澄清兩者關係,並且停止使用其企業名稱中的「喬丹」商號。喬丹體育商標圖。(資料照,法新社)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國山寨品牌「喬丹體育」與前NBA籃球巨星喬丹(Michael Jordan)紛爭不斷。有關喬丹控告喬丹體育姓名權糾紛一案今日一審判決出爐,中國法院判決喬丹體育停止使用涉及侵權的商標,還要登報道歉,並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30萬元(約新台幣129萬)。
綜合中媒報導,中國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今日針對喬丹控訴喬丹體育公司、百仞貿易公司姓名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宣判,判決喬丹體育公司得公開在報紙、網路上向原告道歉,澄清兩者關係,並且停止使用其企業名稱中的「喬丹」商號,但對於超過5年爭議期涉及「喬丹」的商標,應採用合理標示註明其與前NBA球員喬丹不存在任何關係。
另外,喬丹體育應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30萬元,喬丹體育公司並賠償原告因本案訴訟支出的合理費用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1萬)。法院駁回了原告其他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