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保障新聞自由?林鄭反諷:只要記者100%不觸法
被問及港版國安法是否保障新聞自由,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表示,記者應保證100%不觸法。(歐新社)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國通過「港版國安法」上週正式實施,港府昨(6)日再公布港版國安法實施細則,今起生效。今(7)日被問及國安法是否能保障新聞自由時,特首林鄭月娥則表示,若記者可以保證100%不觸法,自己也可以保證不影響記者工作。
綜合港媒報導,林鄭月娥今(7)日在行政會議前接受記者訪問,被問及是否能保障記者採訪不受港版國安法影響,林鄭月娥則指出,所有記者要保證能100%不觸犯新法,自己才會做出相對的回應,而非自己先做出什麼保證。
自港版國安法頒布以來,包括香港外國記者會(FCC)等組織,都對表示香港的新聞自由表示關注。香港記者協會曾在5月25日發表聲明,認為港版國安法的實施,將導致香港僅剩的言論、出版及新聞自由嚴重萎縮。
林鄭月娥則強調,國安法第4條已明確表示,會尊重和保障港民的人權和自由,同樣也包括新聞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