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歌法規定3天必須唱國歌 結果都是假日
香港教育局向全港中小學發出通告,必須在元旦、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日(7月1日)及中國國慶日(10月1日)升國旗、區旗、唱國歌。(歐新社)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香港國歌法12日生效,18日香港教育局向全港中小學發出通告,必須在元旦、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日(7月1日)及中國國慶日(10月1日)升國旗、區旗、唱國歌,但這三天都是假日。
《香港01》報導,2010年時香港教育局通告,「建議」學校在重要日子及特別場合升掛國旗及區旗,而這次的通告則是中小學「必須」在元旦、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日及中國國慶日升掛國旗、區旗以及唱國歌,其他日子則是「強烈建議」。
報導指出,香港中學校長會主席鄧振強表示,這三天都是假日,學校可能要安排值班員工升掛國旗,其中有可能唱國歌的是中國國慶日,學校一般會在9月30日舉行集會,升掛國旗並唱國歌。另外他也補充,學校會在開學、畢業典禮等活動唱國歌。
《德國之聲》 報導,選擇這3天唱國歌的原因,當局解釋元旦是一年之始,而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因此成立日、國慶日都是值得慶祝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