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歌法》今日生效 違者最重判3年
香港《國歌法》今日生效。(彭博)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日前於香港立法會三讀通過的《國歌法》,昨日由港特首林鄭月娥簽署,並在今日刊憲,即時生效,違者最重可判3年有期徒刑。
綜合港媒報導,若對中國國歌不敬,包括侮辱,竄改歌詞或不當使用等,有罪定讞將被判處最高5萬港幣(約新台幣19.5萬)罰款,最重三年徒刑。
此外,港教育局也會向中小學發出國歌教育指引,要求學生學習唱國歌、國歌歷史及精神,以及奏唱國歌禮儀。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教聯會)會長黃均瑜曾表示,若有學生在播唱國歌時表現不敬,校方可先與之溝通了解,但他也強調,若遇處理不了的情況,校方便可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