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新法:飼主超過24小時未遛狗 最高可罰8.4萬
澳洲首都特區推新規定,往後若飼主未保障動物的基本權利,如讓狗狗超過24小時待在密閉空間、沒有外出運動,即屬違法。(法新社)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澳洲政府24日通過《動物福利法》修正案,內容規定在首都特區的狗飼主們,若超過24小時未溜狗,且讓狗狗處在沒辦法自由活動的密閉空間中,最高會被處以4000美元(約新台幣8.4萬元)罰款。
綜合外媒報導,根據新規定,超過一天沒帶狗散步,並且讓狗被迫生活在密閉空間即屬違法。所謂的「密閉空間」,代表缺乏讓狗活動身體、跑來跑去的狹窄區域,或者使用如繩索等道具綁住狗,阻止其移動。
此外,新法也保障所有被飼養動物的基本權利,如給予水、食物、整潔的生活環境及醫療保健,若違反,飼主同樣要受罰。
報導指出,首都特區是澳洲第一個承認動物擁有情感的司法管轄區,當局期望新法能改善動物福利,讓動物擁有基本生活及受到同情對待的權利,同時強調動物的生活品質應要體現其內在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