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擅用「國家品牌」大賺廣告財! 央視遭中國當局約談
2018央視(CCTV)「國家品牌計劃」深圳說明會現場。(擷取自央視官網)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因《中國中央電視台(CCTV)》的「國家品牌計劃」廣告用語遭民眾反映涉嫌違反中國「廣告法」,昨(17日)約談中央廣電總台,並請北京市監局立案調查。
綜合媒體報導,中國官媒央視2017年起推出「國家品牌計劃」,為入選企業配置《新聞聯播》、《焦點訪談》等王牌新聞節目的廣告資源,並替企業量身訂製宣傳片、企業品牌故事,並於央視各頻道播出。
報導指出,要成為「國家品牌計畫」,企業須花人民幣2.3億到3.5億人民幣(新台幣約15.8億元),即可使用「國家品牌計畫」標誌,並於黃金時段得到廣告露出。
中國當局指出,廣告中宣稱所謂的「國家品牌」,既誤導消費者,又破壞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利用「國家」名義更涉嫌違反《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禁止在廣告中使用國家機關名義,以及「國家級」、「最高級」等語詞,避免欺騙、誤導消費者,於廣告活動中進行任何形式的不正當競爭。
去年(2018)參與計劃的「TOP品牌」包括近日受國際關注的華為也在名單中,另外還有中國一汽、華為、茅台、海爾、萬達、碧桂園、美的、京東、恆大、廣汽傳祺、蘇寧、洋河、雲南白藥、匯源、格力、魯花、金龍魚、君樂寶、郎酒等品牌;日前遭醫師指控「來自天堂的毒藥」的鴻茅藥酒則入選為行業領跑者。
央視以「國家品牌」之名大賺廣告財,引發中國民眾質疑;圖為央視大樓。(彭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