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擴大維穩 公告18條規章要求民眾「自我審查並自首」
新疆近年持續增加管控力道,圖為巡邏中的中國警察。(法新社)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國新疆當局近年廣設再教育營,關押逾百萬維族人民,近日更傳出增大維穩力道,當局18日發布最新公告,詳列18種「應自行投案自首的情形」,要求民眾按照規定項目進行自我審查。
根據《德國之聲》報導,這份由新疆哈密市維穩工作小組於18日發布的公告,詳列18項「應投案自首的情形」,其中包括「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國家或煽動國家分裂之行為」,此外還有「私自組織人員學經、講經」、「送未成年子女、學生學經」及「持有包含暴力影音檔的電子產品」等罪名。
報導稱,公告明確規定,民眾若利用手機或網路傳授其他人翻牆破網方式以訪問境外網站的技術,也屬違法行為,須立即投案自首。《德國之聲》指出,此乃中國史上首度將教導「翻牆技術」明訂為非法行為。
該公告進一步規範30天期限,期間民眾「若主動投案自首,依法減輕處罰;投案自首並有重大立功者,依法減輕或免除刑罰」,「若未於期限內投案者,必將受到法律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