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基槍決伏法 歐盟:台灣應立即停止執行死刑
死囚李宏基昨下午在高雄二監伏法。(記者黃佳琳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法務部昨天執行死刑,李宏基槍決伏法,對此歐盟發表聲明「明確反對使用死刑」。
對於為何是執行李宏基的死刑,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李手段殘忍,還一再嗆聲要對前妻家人復仇,加上已審核無非常上訴、再審等可以暫不執行理由,因此對他執行死刑。廢死聯盟副執行長吳佳臻則說,李宏基一心求死,不願接受廢死聯盟協助。
歐盟對外事務部(EEAS)對此發表聲明,聲明中指出,台灣自2016年5月以來首度執行死刑,歐盟對被害者的家人和友人表達真誠的同情,但同時也明確的反對執行死刑,因為這是一種殘忍不人道的懲罰,且無法起到威嚇的作用,否定了人類的尊嚴。
聲明表示,歐盟希望台灣當局依國際專家在2013年3月的建議,立即暫停執行死刑,作為徹底廢除死刑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