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南韓役男以宗教因素婉拒入伍 憲法法庭判定無違憲
南韓憲法法庭今(28)日針對宗教因素逃兵的役男頒布釋憲文,認為刑法處罰此類型逃兵役男並無違憲之虞。(路透)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南韓昨(27)日公布「2017兵務統計年報」,指出去年逃兵理由前3名分別為故意增減體重、裝精神病、故意刺青,憲法法庭今(28)日針對宗教因素良心犯頒布釋憲文,認為刑法處罰此類型逃兵役男並無違憲之虞。
根據《韓聯社》報導,南韓兵役法規定役男自召集日起3天內,或於入伍當天無故不到者,均須吃上刑事官司,然部分役男會因宗教、良心問題婉拒兵役,憲法法庭對此提到,兵役法訂有罰則,係為使兵役義務人都有相等的入伍資格,同時鞏固國家兵源,因此處罰良心犯未有不妥之處。
憲法法庭另表示,兵役法應予宗教因素役男找尋其他服役管道,使其能夠適應軍旅生活,因此判定立法機構應於2019年12月31日前修改兵役法入伍規定,在此之前,該條例依然有效,但若在規定時限內未加以修訂,該條例則從2020年1月1日起失去效力。南韓憲法法庭曾分別於2004年8月、同年10月、2011年8月對於兵役良心犯頒布釋憲文,均判定無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