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兒8年 獸父稱「不違反道德」
香港一名女子12歲起遭父親性侵8年,為了家庭和諧隱忍,但父親不知悔改憤而揭發父親獸行,此為示意圖。(情境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香港一名貨車司機(53歲)於2006年一晚飲酒後性侵年僅12歲的女兒,從此每一、兩週就性侵女兒一次,有時甚至要求女兒模仿A片中的姿勢,女兒害怕事情曝光會讓家庭破碎隱忍8年,到了21歲忍無可忍才揭發父親惡行。父親雖承認罪行但堅稱在道德上沒有錯,法官表示該父親行為可恥、卑劣不堪,判處11年半有期徒刑。
據香港《蘋果》報導,2006年底,該父親喝完酒後趁12歲的女兒睡覺時性侵她,隔天叫女兒不准跟任何人說,之後趁妻子不在家約一、兩週便會逞慾一次,如果反抗就會以撞牆自殘的手段脅迫,2014年底,女兒到海外打工度假到2016年1月,返港沒幾天,父親又想對21歲的女兒伸出狼爪,女兒連續強硬地拒絕,母親發現父女互不講話本打算當和事佬,沒想到女兒拿出父親裸照揭發父親2006年以來對她的惡行。
父親坦承罪刑,但辯稱行為不違反道德,律師表示,父親除了首次外都有使用保險套,且從沒對女兒實質動粗,女兒揭發父親後,父親還一度將家中菜刀收起,他並沒有真的想用菜刀施暴。
女兒和長子都有幫父親求情,女兒雖身心受創難以面對父親,但她仍希望輕判,日後一家人和諧相處,長子表示父親和藹可親,不敢相信會做出這種事,法官表示,雖然子女都幫父親求情,女兒本以為出國一年父親會悔改,但返港卻故態復萌,卑劣不堪,處11年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