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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走私毒品 2台嫌遭日本地院判10年

2017/11/09 23:38

〔中央社〕2名台灣人去年涉嫌意圖走私毒品進入日本被起訴,沖繩那霸地方法院今天宣判2人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500萬日圓。

日本沖繩時報報導,這2名台灣被告涉意圖以帆船走私市值約417億日圓的597公斤毒品進入日本,被依違反興奮劑取締法及關稅法等罪起訴。但報導並未揭露2名台灣被告的姓名。

日本第11管區海上保安本部及沖繩地區海關等聯合搜查本部2016年6月24日公布,從停泊在那霸碼頭的馬來西亞籍帆船內,查獲近600公斤毒品。

這艘帆船是2016年4月30日從高雄港出港,在東海上從不明國籍船上把毒品搬上帆船,5月6日抵達日本石垣港。在5月10日進入那霸港的時候,被懷疑船上藏有毒品而遭緊急逮捕,之後被相關人員起獲這批毒品。

那霸地方法院審判長多田裕一今天說,這是有可能造成日本國內重大危害的危險組織犯行;但另一方面,多田裕一認為,雖然有走私的準備行為,但並不像已卸貨上岸會造成的客觀危險性。

由於檢方主張被告是走私未遂罪嫌,但法官未完全接受檢方主張,認為被告是預備罪嫌,因此,檢方目前尚未決定是否上訴。

這起走私是日本查獲單一數量最多的毒品案,檢方對2名被告分別求處有期徒刑14年併科罰金600萬日圓,及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600萬日圓。

事件中相關的台灣籍船長及另一名女性,也同樣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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