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可決定接受維生治療?南韓試行《安樂死法》
南韓今(23)日起至明年1月15日開始試行《維持生命醫療決定法》(又稱《安樂死法》),年滿19歲的成年人,不管是否罹患任何疾病,都可以填寫事前意向書,決定自己將來是否接受維生治療。(情境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南韓保健福祉部昨(22)日表示,將從今(23)日起至明年1月15日試行《維持生命醫療決定法》(又稱《安樂死法》),患者臨終前可以自己決定是否繼續接受維持生命體徵的治療。
根據南韓《亞洲經濟》報導,《維持生命醫療決定法》訂定,從明年2月開始,若主治醫師及相關領域的1名專家從醫學的角度判斷患者已經處於臨終期,治癒無望,患者可以自己決定是否接受心肺復甦、血液透析、抗癌及人工呼吸器4種維持生命體徵的治療。
但自己決定是否接受維持生命治療仍有前提,患者必須填寫「事前維持生命醫療意向書」和「維持生命醫療計畫書」,表明不接受維持生命的治療。
法令規定凡19歲的成年人,不管是否罹患任何疾病,都可以填寫事前意向書。該資料在未來即將死亡或遭判定無治療意義時,可以被當事人在不接受維持生命治療時使用。
即便未填寫事前意向書,當病期以治末期時,患者仍可要求醫生填寫維持生命醫療計劃書。
根據今年3月健康保險政策研究院進行的問卷調查統計,知道《維持生命醫療決定法》存在的普通人僅有15.6%、醫療團隊33.6%、患者與家屬37.2%,
調查結果顯示南韓民眾對此法案認識度普遍不足,保健福祉部希望利用本次試行擴大宣傳,減少實行法案時引發的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