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釋法後 香港15議員被指「宣誓不真誠」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7日通過《香港基本法》104條釋法;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昨(9)日公開強調,2016年共有15位議員宣誓時不真誠,「宣誓變表演」、「愈來愈不像樣」。(路透)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7日通過《香港基本法》104條釋法,香港立法會議員宣誓時只要涉嫌不真誠、不莊重、不效忠、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便可被奪去議員資格;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昨(9)日公開強調,2016年共有15位議員宣誓時不真誠,「宣誓變表演」、「愈來愈不像樣」。
綜合外媒報導,全國港澳研究會9日在深圳召開專題研討會,討論人大釋法,王振民指出,香港立法會宣誓在2004年以前都沒有問題,近年來玩弄宣誓的議員卻不斷增加,「2004年有1位、2012年有5位、2016年則有15位」,但王振民並沒有指名是哪15人,以及這15人是否會被取消議員資格。
王振民表示,宣誓的本質就是要「效忠國家」,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不真誠、不莊重、不效忠、不擁護的立法會議員,本次多達15位,把「宣誓變表演」,實在是「愈來愈不像樣」。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則指出,許多立法會議員宣誓時不符合規定,「除了梁頌恆、遊蕙禎之外,還大有人在,比如有人在宣誓儀式中間加料,有人在宣誓時喊民主自決、舉雨傘、怪聲怪調花12分鐘才唸完等」。梁頌恆、游蕙禎曾於宣誓時公開使用「支那」等字眼,被指控涉嫌「辱華」,人大並進而主動要求「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