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維權人士又被判刑 當庭「認罪」
中國翟岩民「顛覆國家政權」罪確立,遭判監禁3年、緩刑4年。(圖擷自推特)
〔編譯周柏憲/綜合報導〕中國710「維權律師」大抓捕事件事隔一年多,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維權人士翟岩民「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監禁3年、緩刑4年,翟岩民當庭「認罪」,不上訴。
《新華社》報導,翟岩民受反華勢力影響,自2012年起,多次利用網路發表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言論、號招民眾在公共場所非法聚集滋事、攻擊國家法律制度、以及利用輿論挑起人民仇視政府等方式執行「顛覆國家政權」活動,進而危害國家安全。
經審理,法庭認為公訴機關控各的證據充分且確實,因此翟岩民的罪名成立。翟岩民在最後陳述時,接受檢察機關的所有指控,並且「真誠悔罪」、「深感對不起國家。」
《香港01》報導,有消息指,翟岩民妻子劉二敏1日遭到便衣人員帶走,雖然2日淩晨獲釋,但遭到公安監視、被禁止出門。
據《新華社》,現場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各界代表,以及20名來自國內外的記者當庭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