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國男當街性侵中國女歌手 重判22下鞭刑關16年
無業林男犯下街頭性侵案,遭判16年多有期徒刑及22下鞭刑。(圖片截取自新加坡聯合晚報)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新加坡在2013年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街頭性侵案,一名中國籍駐唱女歌手,在路上遭男子林俊明尾隨,並當街性侵該名女子,審理結果在當地時間週二出爐,林男被判22下鞭刑以及16年有期徒刑。
根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導,30歲的無業男子林俊明,在2013年2月9日凌晨3點左右,於羅拔申碼頭周邊地區,三度強暴在新加坡工作的中國籍歌手,過程中兩度逼迫對方口交,以及用手指性侵。
新加坡高庭司法委員表示,「能在新加坡公路上安全行走的希望,被被告令人震驚和明目張膽的行徑給粉碎了」。對此判處林男22下鞭刑及總計16年10個月2週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