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宴喝到死 主人、同桌全有事
2015/03/14 13:3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國西安發生一名男子在喜宴中喝酒過量而死,而法庭則判了同桌喝酒的其他人要負起民事責任,共同賠償人民幣3萬多元(約台幣15萬元)。
根據《華商報》的報導,去年3月18日晚間,死者曹男與妻子參加工友朱姓夫婦兒子的喜宴,報導指出,婚宴席開2桌,曹男與其他15位工友坐一桌,與妻子不同桌,當晚2桌共飲白酒13瓶,而曹男該桌就喝了11瓶。
當天晚上11點多,曹男離開餐館時已醉倒,並由同事護送回家。隔天曹男一直昏迷不醒,被送到醫院急救,最終仍不治死亡。死者的家屬控告的同桌工友,要求賠償人民幣54萬餘元(約新台幣270萬元)。
而位於陝西省西安市長安區的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飲酒致死的案件。法院認為曹男是有民事行為能力,應該自負責任,同飲的被告並無過錯。
不過法院依照大陸民法通則,認為各被告應該酌情分擔相應民事責任。故法院判處宴會主人家與同桌工友各負擔不同程度的賠償,合計人民幣3萬餘元(約台幣15萬元),駁回了原告人索賠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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