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女童1136次 安親班師判3年半
2016/05/28 06:00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31歲莊姓留美碩士,在母親開設的安親班裡,趁教書之便,猥褻國小女童1218次,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狼師對女童猥褻1136次,判3年半徒刑。
判決指出,莊姓留美碩士回台謀職不順,從教職退休的母親開安親班,讓莊男在安親班教課,莊卻在上課時,對多名女童撫摸下體,女學生隱忍多年,向學校老師告狀;檢方調查發現,4名女童受害次數高達1218次,還有女童從8歲被性騷擾到11歲,莊男犯行可惡。
須在獄中定期接受治療
檢方還發現,莊男電腦裡有偷拍女童並排、躺在椅子午睡的影片,甚至硬碟裡還有大量「幼幼」情節A片。檢方偵結後,認定莊男惡性重大,且事後否認犯行、毫無悔意,更從未與被害人和解,依妨害性自主罪嫌提起公訴,並求處重刑;還向法官要求判莊男須接受強制治療,避免戀童癖發作,出獄後傷害其他無辜少女。
莊男猥褻女童案爆發後,莊母不僅把安親班關閉,更直指兒子很乖,不可能做出這種事,痛罵小朋友亂說話,害兒子背上莫須有罪名。高雄地院審理時,莊男堅稱沒有犯案,但被害女童指證歷歷;根據相關事證,合議庭認定他猥褻1136次,但不用另外送醫接受強制治療,只要在獄中定期接受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