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香港富商38天 七人判刑主謀12年
港商索3億 7人綁判刑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香港東方明珠集團主席黃煜坤,去年在新北市遭蔡文力綁架集團綁票38天,擄人勒贖約新台幣3億元;台北地院昨宣判,主謀蔡文力被判刑12年,前搏擊國手徐立農8年2月,雲林縣四湖鄉溪尾村長蔡茂典6年半。
去年9月20日,黃煜坤在新店被擄,綁匪多次換車開至雲林,更換3個藏匿處並燒掉黃的衣物,且多次毆打、凌虐肉票,10月20、22日兩度錄影製作勒贖影片,脅迫黃持當日報紙並唸出紙條:「我的意外純粹是財務糾紛,欠債還錢,若已報案請馬上銷案。」
同月26日,共犯才廣忠從香港返台,警方收網逮人,在雲林口湖鄉空屋救出遭囚禁38天的黃煜坤,北檢起訴蔡文力等7人。
全案由蔡文力主謀,徐立農、丁金旺、柯明周負責看管、凌虐黃煜坤,逼迫交出電子信箱密碼、錄製勒贖影帶;才廣忠提供作案車輛並噴漆改裝,吳金旺負責送便當、採買。
蔡文力、蔡茂典矢口否認犯行,蔡文力辯稱是受尚未到案的「文哥」指使處理債務糾紛,蔡茂典聲稱以為是債務問題,其餘5人皆認罪;合議庭認定,蔡文力從未向共犯說過是債務糾紛,也沒提出債權憑證,認為集團7人都有擄人勒贖犯意,考量7人拘禁黃煜坤期間仍讓他如廁、正常飲食,尚未泯滅人性,未處極刑。
其餘4名共犯,丁金旺判7年8月、柯明周7年半、吳金旺7年2月、才廣忠5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