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大火險燒國寶魚 6人函送
東勢林管處人員鋸開燃燒樹木,熄滅藏在樹木中餘火。(東勢林管處提供)
〔記者歐素美、林彥彤/台中報導〕台中市和平區台七甲線52.5K對面第38林班地大火,一度威脅到國寶魚櫻花鉤吻鮭棲地及武陵農場茶園,遊客站在武陵農場即可見火勢及濃煙,幸前天山區大雨澆熄火勢,林務局東勢林管處昨動員73人處理餘火,下午5點半宣布火勢全部熄滅。
另,8日起火時,只有戴姓工頭等6人在現場,和平分局勝光派出所表示,將依嫌疑人函辦。戴男供稱,老闆本月8日標到退輔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刈草標案,才叫他們先行上山砍草,他們砍草時發現下方起火,撲滅已來不及,但先前曾發現2名陌生人行經,懷疑是他們亂丟菸蒂所致。
退輔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昨表示,38林班地多為早期種植的二葉松,價值不高,刈草案雖有廠商得標,但雙方尚未簽約,業者應不會提前上山作業;勝光派出所表示,案發時僅戴姓工頭等人在現場,將依嫌疑人函辦。
台七甲線52.5K對面第38林班地本月8日下午4點多失火,強風助勢,一發不可收拾,延燒面積達14公頃,東勢林管處昨宣布火勢全部熄滅,武陵農場茶園危機解除,所幸大火對國寶魚櫻花鉤吻鮭棲地影響不大。
農委會主委陳志清昨在立法院答詢表示,武陵地區大火事件初步研判是人為因素,警方已做了6個人的筆錄,根據森林法第53條規定,只能對非蓄意者懲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另外,如果是失火燒毀自己森林,不幸波及他人森林者,則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被處以新台幣18萬元以下罰金。
東勢林管處人員處理殘火。(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