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准離婚 「設宴是讓他爺爺以為孫成家」
2016/03/27 06:00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李姓男子78年間迎娶當時懷孕5個月的孕妻,並設流水席宴客,婚後,李妻獨自帶兒子去美國紐約,一去20餘年,李男4度前往要求探視兒子遭拒,訴請離婚,李妻稱,設宴是為讓李男高齡90多歲祖父,誤以為孫子已成家立業,得以安享天年,2人並未辦結婚登記,主張婚姻無效,新北地院認為2人婚姻關係成立,但迄今分居20多年,也都無意維持婚姻,判准離婚,可上訴。
李男表示,當初至妻子家提親,岳父說不用聘金,只需6盒喜餅,還帶他去訂製婚宴西服,婚後7個月,妻便將小孩帶至美國,他每天打越洋電話,也匯生活費,要求妻子回台,妻子都不理會。
母稱女兒當年做善事
前年11月,他發生嚴重車禍,透過弟弟打電話給妻,盼兒子能回台探視,但妻子置之不理,去年4月,妻子要他「不要再打擾我的生活」,他心灰意冷下提出離婚。
李妻則主張,78年7月前就已準備移民美國,無結婚計畫,因李男弟弟已成家有小孩,設宴是為讓李男祖父誤信他已結婚,當時未提親、提出聘金,也未辦理結婚登記,婚姻自始無效。李妻母證稱,女兒當年叫她做一樁「善事」配合演出,她只是「角色扮演」參加流水席。
法官認為,李妻母長期住美國,省略提親、聘金等傳統儀式不無可能,加上2人結婚是在民法982條修正前,因有公開儀式及2人以上證人,認定婚姻關係成立,但考量2人分居20餘年未共同生活,婚姻有名無實,判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