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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獲皮夾失物 捷運站務員侵占萬元

2016/03/26 06:00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北市梁姓男子搭捷運時遺失皮夾,被好心人拾獲轉交捷運東門站林姓站務員,林男竟抽走皮夾內1萬多元現金,再將皮夾丟棄,警方調閱監視器查獲,監守自盜的林男已被免職,台北地檢署考量已與失主和解,依業務侵占罪將林男緩起訴,條件是需捐給國庫1萬元。

檢方調查,去年12月中旬,梁男搭乘捷運時,匆忙下車不慎將皮夾掉在車廂,有民眾拾獲,將皮夾拿到捷運東門站,轉交給年約30多歲林姓站務員,林員未開立遺失物三聯單,反而趁四下無人,抽走皮夾內10100元現金,再將皮夾丟棄於捷運廁所內。

梁男發現皮夾遺失報案,警方原以為是拾獲的民眾犯案,調閱監視器發現,林男竟從皮夾抽走現金,通知到案說明,依業務侵占罪送辦。

北檢庭訊時,林男坦承因一時貪念,才擅自拿走現金,辯稱過年快到了,想包給父母紅包,還要繳卡費,才會衝動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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