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共謀搞軌 李泰安判13年定讞
法院昨認定李泰安、李雙全(右)兄弟共謀搞軌,判李泰安13年徒刑定讞。(資料照,記者黃明堂攝)
〔記者項程鎮、王秀亭、黃明堂、鮑建信/綜合報導〕纏訟10年的南迴搞軌案落幕,最高法院昨認定李泰安弟弟(已畏罪自殺的李雙全)才是搞軌主謀,搞軌案先由李泰安破壞南迴鐵路枋寮站附近鐵軌,造成火車出軌,李雙全再趁機下毒殺害越籍妻子陳氏紅琛、詐領保險金,因本案纏訟10年,符合「刑事妥速審判法」減刑規定,判李泰安13年徒刑定讞。
搞軌案定讞,李泰安昨午在台東家中,看到記者,丟下一句「不想講了!」就上樓隱遁。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防範李泰安潛逃出境;台東地檢署表示,會立即啟動防逃機制。
最高法院指出,參考台鐵員工現場模擬和刑事局鑑定結果,認定李泰安在任職於台鐵的李雙全指導下,若有適當工具,就有能力破壞鐵軌、造成出軌,因此認定兩兄弟都是搞軌案共犯。
搞軌助弟殺妻詐保
搞軌案主謀李雙全92年間和陳氏紅琛結婚後,多次替她投保意外險,想製造火車出軌事故,殺妻詐保,李雙全因此約同事黃福來,在94年5月4日破壞鐵軌,由他藉機在火車上對陳氏紅琛下毒,但黃男臨時退縮。隔年1月起,李雙全改與李泰安共謀搞軌,李雙全又替陳氏投保,95年3月17日,李雙全帶陳氏紅琛從台東新站搭乘莒光號,保留一張車票證明李泰安有搭車,再誘使陳氏紅琛服用安眠藥「意妥明」。
根據監視器等證物,李泰安則在當晚8點30分到9點30分間,依計畫到南迴枋寮站附近破壞鐵軌,持鐵鎚等工具將靠海那一側鐵軌的「魚尾鈑」拆下,剪斷鐵軌間兩條連軌線中較短者,再移動鐵軌。
當晚9點41分,李雙全夫婦搭乘的莒光號行經該處時,果然出軌翻覆,陳氏送醫後,李雙全把含有酒精液體注入點滴內,導致她隔天因藥物與酒精中毒休克死亡,李雙全藉機請領7100萬元保險理賠金,檢方認為死因可疑展開偵辦,各保險公司皆未付保險金,李雙全在檢警偵辦期間上吊自殺。
一審判處李泰安無期徒刑,二審改判18年,經最高法院數度發回,更一審判13年,更二審又判無期徒刑,更三審依刑事妥速審判法減刑為13年,上訴後昨被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南迴案震驚社會,當時李聚寶、李泰安父子聯手,見招拆招與檢警「諜對諜」,李聚寶去年春節病逝;民事責任部分,台鐵求償6238萬元,由高雄高分院審理中。
愈判愈輕 堅認沒做
李泰安委任律師吳漢成昨轉述,李泰安心情極差,自認沒做就是沒做,雖然愈判愈輕,但「關他一天」都無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