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休妻還怪過動兒 老父揭包二奶醜事
2016/03/24 06:00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林姓男子向法院訴請離婚,控訴詹姓妻子對患有過動症的兒子過於嚴苛,教養理念不同,造成婚姻破裂;但林父出庭時,證實兒子在中國包二奶,士林地院認為,在此種狀況下,詹女不可能到中國和別的女人共事一夫,婚姻破裂的責任,林男較大,依法不得請求離婚,予以駁回。
林姓男子指控,83年他到中國任職,84、85年詹女和兒搬去同住,因兒是過動兒,在校學習進度落後,詹女又自尊心過高,對兒採高壓教育,雙方教育理念不同,不斷衝突,85年起分居。
林男表示,他與妻分居近20年,兒和他同住,他94年開始跟中國女子交往,103年生下小孩,但這並非造成婚姻破裂原因。
詹女反駁,林男要到中國工作前,她擔心會包二奶,曾表達憂慮,當時林男信誓旦旦強調要讓中國人「改變對台灣男人的刻板印象」,87年她卻發現丈夫和中國女子外遇。
林父出庭時說,有聽說兒在中國有一個女朋友,而兒幾年前被中國官方抓去關,還是台灣的媳婦努力交涉,兒才獲釋。
法官認為,林父和林男是骨肉至親,證詞應可採信,顯見婚姻破裂,是因林男在中國與女子交往造成,林男是責任較重的一方,依法不得請求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