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二手手機給妻 竟買到贓物
2016/03/22 06:0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郭姓男子上拍賣網站買二手手機給老婆,卻不知買到贓物,惹上竊盜官司;郭男到案後否認行竊,並針對檢警所指出的手機失竊時間,提出其在軍中服役的不在場證明;台北地檢署根據監視器畫面,認定竊嫌不是他,且認為他並不知道買到贓物,昨將他不起訴。
檢方調查,前年7月間,余姓男子與李姓友人到台北市信義區的夜店LAVA狂歡,後來兩人醉倒在店門外,遭一名禿頭男子偷走兩人身上的SONY Z1等款式手機,過程全被附近監視器錄下。事後警方查出其中一支手機正由郭妻使用,循線約談郭姓夫婦到案說明,警詢後依竊盜罪嫌將郭男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