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強吻女學生 副教授終身禁聘

2016/02/16 06:00

被教部列不適任教師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國立大學周姓男副教授涉嫌熊抱、強吻女學生,被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處5月徒刑定讞,周男被停聘,還列名教育部「全國不適任人員查詢系統」的黑名單中,周男不服打行政訴訟,被判敗訴定讞。

判決指出,97年12月間,周男受指導的女大生之邀,到一所國小進行參觀教學活動,但周男利用女大生帶他到休息室的獨處時間,竟突然熊抱她猛親。

女大生嚇壞,周男卻食髓知味,環抱女大生將她拉近,還伸舌頭要喇舌,女大生則緊閉雙唇,女大生趁周男不注意,掙脫跑出休息室,哭著向警方報案。

周男先向警方辯稱:「HUG(擁抱)是國際禮儀!」在法院審理時,又改稱和女大生是相互擁抱,「當時是情不自禁」,否認有性騷擾意圖。刑事部份,周男被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處5月徒刑,可易科15萬元定讞。

女學生也向校方申訴,學校性平會調查後,認為周男有辱師道,98年5月將他處以停聘一學期處分,並將他列為不適任的教育人員,登載在教育部的「全國不適任人員查詢系統」中,教育部直到前年才通過周男的行政處分。

為黑名單打官司 敗訴

周男打行政訴訟主張,他停聘的時間是98年8月至99年1月底,早已屆滿,處分應解除,並撤除列名「全國不適任人員查詢系統」,否則將影響其名譽。

但最高行政法院認為,該校函稱,周男涉及對指導女學生性騷擾,行為不檢情節重大,其被停聘事由尚未消滅,另依102年7月新修正的教師法第14條等規定,周男終身不得受聘為教師,判他敗訴,全案確定。據了解,周和妻子都是國立大學教授,周男已提早退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