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真開放 有前科還能跑船
在中國 別想再跑船
記者林嘉東/專訪
「台灣是開放的國家,可能因此同意讓有前科的漁工來去自如,但在中國,只要有前科就一輩子都不能跑船了!」
當年也在祥滿福31號漁船擔任漁工、但未涉案的中國籍呂洪水說,不僅挾持漁船的多名嫌犯能再度來台,許多偷渡犯被遣返後,沒幾個月,就出現在岸置中心,他早已見怪不怪。
呂洪水說,中國漁工雖然大多在受僱船主的漁船上打魚,但進了岸置中心就會彼此聊聊近況,分享工作經驗,去年年中他在基隆八斗子漁港岸置中心遇到當年嫌犯之一陳華峰,才知道他年初獲准來台。
真名申請 竟統統過
起初他還很疑惑,以為陳應該是持假證件騙過海巡單位,才能再度來台,但看了證件才知道他用的是本名,而且相關單位根本不知道陳華峰曾經犯過挾持漁船案。過了不久,呂洪水又在八斗子漁港看到另名嫌犯宋濤,也是持自己的身分證來台,接著他又聽說陳華松、林華金、陳子、林立金等幾名嫌犯也陸續來台,分別到南方澳等漁港打工。
呂洪水說,經歷上次劫船事件,很多人都怕到,也為此付出代價,不過,陳華峰卻向他抱怨,自己運氣背,要是美國沒有發生911恐怖攻擊事件,海防就不會這麼嚴,他現在人早就在美國。
呂洪水轉述,陳華峰認為目前美國景氣大不如前,歐洲景氣看俏,只是台灣船長都學聰明了,不會一次僱用太多中國平潭的漁工,頂多僱用1到2個,以免同鄉間彼此串連,再發生劫船事件,頗有時不我予的感嘆。
偷渡失敗改申請
呂洪水說,除了有前科的漁工可以來台,他在岸置中心與漁工聊天時,有不少漁工告訴他,他們曾搭漁船偷渡不成,轉以漁工身分來台,想不到竟獲准來台。
建檔不全 第一線難補破網
〔記者楊雅民、林嘉東、邱俊福、游明金/綜合報導〕有挾持前科的中國漁工,竟能夠再度來台!漁業署解釋,挾持漁船案嫌犯,應該是在92年12月電腦建檔作業前遣返,因缺乏資料才能又申請來台,92年12月後已列冊管制,列冊漁工申請來台不會獲准。
但負責審核漁工來台的基隆、宜蘭兩處漁業單位都說,列管日期從去年開始,而且因為法令未規定警政、司法單位須提供違法名單給漁業單位,縣市漁業單位多僅列管岸置中心或船主提供的輕微違法漁工,「有列管跟沒列管一樣」。
海巡署則稱,中國漁工申請來台名單是交由各縣市政府核准,配發給漁工證,主管機關為漁業署,海巡署主要負責入出港的證照查驗安檢,所有的前科紀錄也僅止於本身所查獲的相關案件,並不完整。
漁業署說,台灣沿近海漁船僱用中國漁工是從92年12月起才進行身分電腦建檔,之前的資料,該署將會儘速和相關單位研擬如何補強過濾。
至於92年12月後受僱的中國漁工,若有重大違法事件,都會由漁業署通報該縣市政府漁業課註銷並收回所核發的識別證,並將該中國漁工違規資料登錄於資訊系統,未來若有船主將該名中國漁工的姓名和身分證字號輸入電腦系統,系統會自動警示,除非該名漁工是偽造身分證件。
不過地方政府漁業管理單位的說法與漁業署不同,基隆市政府和宜蘭縣政府漁業課都說,去年才開始列管有前科的漁工並建檔,而且是縣府自行建檔,未跟外縣市連線,這個縣市的列管漁工,仍可在其他縣市申請獲准。
宜蘭縣政府漁業課說,漁業署並未統一建立列管資料,除了通報脫逃案件,也未提供過任何漁工犯罪或違法資料要求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