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教男師拍攝、撫摸6男童肛門、下體 上訴二審判10年
台中一名補習班課輔老師,先後將6名男童帶到倉庫、廁所,拍攝肛門、臀部、下體,甚至還套弄撫摸男童下體,二審判決10年徒刑。(記者陳建志攝)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市北屯一家補習班的課後輔導老師,先後將6名未滿12歲的男童,帶到無人的教室、廁所、樓梯及倉庫等地,命令男童脫掉褲子,拍攝肛門、臀部、下體,甚至還套弄撫摸男童下體,直到其中一名不喜歡穿內褲的男童反常要穿內褲,在媽媽追問下告知:「老師摸我的小雞雞」,全案才曝光,這名補教老師一審遭判刑12年6月,上訴二審因坦承犯行,且和其中3名男童和家長完成調解,獲改判10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該名課輔老師從2011年2月起至2023年5月,先後擔任6名男童的課後輔導老師,卻趁機私下將男童帶到補習班無人的教室、廁所、樓梯及倉庫等地,命令男童脫掉褲子,彎腰趴下拍攝肛門、臀部、下體,還套弄撫摸男童下體,甚至以手指插入一名男童肛門,還要男童撫摸他的下體。
直到去年5月,其中一名原本不喜歡穿內褲的男童,突然要穿內褲上學,經母親追問才告訴媽媽,遭課輔老師「摸小雞雞還拍小雞雞的照片」,媽媽得知震驚氣炸到警局報案,檢警2023年5月9日持搜索票前往補習班和男老師在北屯的住處進行搜索,當場查扣手機和筆電,並在裡面發現相關拍攝的影像,並將涉案男師拘提到案。
其中一名男童在檢警詢問時表示,老師帶他到2、3樓的樓梯間,脫掉他的褲子摸他的小雞雞,前後很多次,並說男老師對他做這些事情,「我覺得很生氣,很想把他踹到月球上,被外星人吃掉」。
該名課輔老師在台中地院審理時,坦承有拍攝這些影片和照片,不過否認是在違反男童意願下拍攝;其辯護人替他辯護時也稱,所拍攝的照片或影片,都是在男童知情且同意下拍攝,甚至有與部分男童互摸生殖器的情形,可見男童是以互摸生殖器作為雙方玩樂的互動模式,並非是以違反意願方式觸摸。
台中地院一審時,依妨害性自主罪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決12年6月徒刑,上訴二審後,男師坦承認錯,並與其中3人完成調解,撤銷原判,改判決10年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