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血汗錢慘賠 小資女向中壽討回
2016/01/18 06:00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20多歲姜姓小資女在幼兒園工作,她的前同事壽女在中國人壽擔任業務人員,壽女告訴她有一款保單能存錢,繳滿20年可領回300萬元,姜女繳款3年,才發現是投資型保單,且繳交的12萬已賠掉一半,向保險公司申訴,公司認定業務員使用「存錢」等不當話術,違反金管會規定,姜女成功討回血汗錢,中國人壽轉向業務員提出詐欺告訴。
中壽告業務員詐欺
姜女昨說「這是很不好的回憶,不想回想」,中國人壽保險公司表示,公司重視客戶權益,接到姜女投訴後,就將保費退還。
姜女指控,壽女和同事王男誆稱「新喜樂人生變額壽險」是儲蓄型保單,月繳3000元,20年後領回300萬,她從月薪撥出一部分繳納保費,前年11月發現是投資型保單,繳了4年,價值只剩6萬元。
中國人壽清查,兩名業務員有使用「可以存錢」等不當話術,已違反金管會規定,且疑似在要保書、重要事項告知書等資料上偽造姜女簽名,藉此賺取2萬3千多元佣金,控告兩名業務員詐欺、偽造文書。
士林地檢署將姜女簽名送請鑑定筆跡,因文書樣本不足,無法鑑定。檢方認為,中國人壽每季都會寄發定期報告,記載保費淨投資金額、總投資報酬率及帳戶交易明細,姜女應可了解購買的是投資型保單,並無證據顯示姜女陷於錯誤,誤將保單當成儲蓄型,故將兩名業務員予以不起訴處分。
中國人壽保險公司表示,壽姓及王姓業務員因業績未達標準,102年已陸續離職。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曾多次重申,不得以誇大不實話術招攬保險,若是保險公司要求業務員辦理,公司也必須負起責任,新光人壽就曾以「保證獲利」等不當話術招攬投資型保險商品,遭金管會調查,退費13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