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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女擺臭臉 雞婆店長揪出狼

    2015/12/14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64歲徐男與機車行老闆熟識,竟趁他忙著修車,長達1年時間,在2樓休息室和1樓辦公室,性侵猥褻老闆13歲女兒至少14次,少女父親裝監視器,拍到徐男犯行,他求饒並願賠償,沒想到徐男前年又去校門口「堵」被害人,家人憤而報案;徐男認罪,最高法院判刑4年半定讞。

    判決指出,機車行老闆失婚,獨自扶養女兒,女兒每天下課會先到機車行寫功課,休息、看電視等爸爸忙完一起回家。

    已婚的徐男育有3女,平時以打零工為生,常去機車行泡茶聊天,見少女無母親在身邊照料,從100年11月至101年11月間,趁她趴在桌上睡覺,多次以手指性侵被害人,少女嚇得趴著假裝睡著,不是如何是好。

    法院認定,徐男共在機車行性侵被害人7次、猥褻7次,還有1次徐男開車載她至高美濕地玩,在車上再次性侵;每次會給她50元至200元「零用錢」。

    少女隱忍未揭發徐男惡行,直到徐男有次帶她去便利商店領安心餐券,徐男摟抱著她,舉止親密像對待女朋友一樣,少女卻臭臉以對,店長覺得很詭異,事後向前來購物的學校教官說,教官轉告少女父親,父追問下,女兒才全部說出。

    少女父親偷偷在車行裝監視器,拍到徐男在辦公室指侵女兒,向徐男興師問罪,徐求饒,表示願賠償90萬元,並承諾不再騷擾,少女父親拿到錢就搬到別處營業,機車行也改名,原已不想追究,沒想到徐男前年2、3月,又去學校門口徘徊「堵」她,少女躲開沒與徐男打照面,其父知道後,憤而帶女兒去警局報案。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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