絞殺前女友母女 判賠1131萬
2015/11/15 06:0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黃姓男子不滿前女友「雅美」(化名)追債,前年10月竟蒙面潛入雅美家,先勒斃她媽媽,埋伏等她回家、逼她打完分手砲後,將她勒得噴鼻血至死才鬆手;雅美家人提告求償,新北地院法官斥責黃男手段凶殘,判賠1131萬餘元,由於黃男未繳裁判費而定讞。
據查,黃男與雅美交往2年,雅美察覺黃不務正業,遂提出分手。前年黃男入伍,雅美發現黃男領走她辛苦打工所存的薪水44萬元,經協調,黃母同意賠9萬元,雅美續向黃男追討11萬元。
黃男未反省,前年10月1日下午4時持備份鑰匙、戴頭套潛入雅美家,雅美媽媽發現,他竟以預備的童軍繩絞殺,行凶後躲在廚房1小時,待雅美返家後性侵,再用繩子將她勒到噴鼻血致死,並盜走1萬元。
案發後,家屬悲痛至極,尤其是雅美的雙胞胎姊姊,請求判處黃男極刑,並求償2080萬餘元;一、二審法院均判他死刑,上訴最高法院中。
民庭審理時,法官認為黃男手段凶殘,判黃男賠償雅美父親529萬餘元、雅美3名姊妹各200萬餘元,合計1131萬餘元,由於黃無力繳交裁判費而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