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有私生女 姊爆料給他老婆
2015/10/28 06:00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50多歲的信姓台商,10年前娶了中國籍配偶,信妻長年留在中國協助老公經商,2人膝下無子,97年信男在台灣買房,認識已婚的謝姓女房仲,並產下一女,今年1月,信男胞姊看不下去弟弟出軌,打電話向信妻爆料,信妻提告通姦,新北地檢署調查認定,謝女不知信男未離婚,信男部分因妻子已撤告,昨均予不起訴處分。
老婆原諒撤告 男子不起訴
庭訊時,謝女供稱,98年信男主動聯絡她,表明追求之意,指稱他已與妻子在中國辦好離婚手續,只剩台灣部分尚未處理好,當時她也是人妻身分,雙方約定好,把各自婚姻關係處理好再在一起。
謝女說,99年1月,信男稱已辦妥離婚手續,她也於同年3月離婚,離婚後才與信男發生性行為,並催促信男跟她結婚,同年8月,信男找了幾個朋友,做簽署結婚證書的見證人,不過坦言2人並未至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101年8月幫孩子報戶口時,才驚覺信男根本未離婚,自此後就未再與他嘿咻。信男坦承發生外遇,已獲老婆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