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沒逼道歉 女童父告不成不當管教
2015/10/14 06:0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幼兒園中班5歲女童,與同班男童吵架,氣得嗆要打他,男童回家向母親告狀,老師事後認為女童有錯,拉著她向男童道歉,此反引起女童的父親不滿,怒控老師及園長等3人強制罪,台北地檢署認為老師曾先詢問女童有無說要打男童,釐清事發經過後,才帶她去道歉,未逾越合理管教範圍,昨將3人不起訴。
今年3月,就讀松山區某幼兒園5歲女童,與同班男童嬉鬧時吵架,女童說要打男童,男童跟母親告狀,母親在聯絡簿上請老師注意此事。老師詢問女童,她承認有說要打男童,被老師拉去向男童道歉,女童向父親打小報告,她父親認為小孩吵架很正常,且無法證明女兒曾說要打男童,怒提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