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缺錢 竟要女友陪阿公上床
2015/10/09 06:0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林姓少年與同齡女友恩恩(化名)交往,去年4月,少年帶蹺家女友回家生活,林少祖父見對方年幼可欺,竟向孫子提議讓他與恩恩發生性行為,還以金錢利誘,林少答應收取1200元酬勞。被害者提出求償,新北地院判林少與父親賠償55萬元,可上訴。
據查,林姓少年(現年18歲)102年與當時就讀國三的恩恩成為男女朋友,發展迅速,共發生20多次性行為,去年2月間,林少與恩恩分手,因恩恩仍舊情難忘,4月竟蹺家跑到林男住處同居。
去年4月22日,56歲林少祖父竟提議孫子媒介女友與他發生性行為,林少因缺錢答應,林少祖父與恩恩發生性行為後,給孫子1200元報酬;隔天,又再度性侵得逞,以食物當酬勞,林少祖父已被起訴,被害人恩恩與母親提出求償75萬元,林少父親則主張無法負擔對方求償金額,希望可以用分期方式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