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死鬱卒》強暴女友人 莽男判刑
2015/10/05 06:00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李姓男子以好友死亡,心情不佳為由,強暴女友人,並射精在被害人口中,造成女友人身心受創,數度尋短;因事後和解,判1年8月徒刑。
李男與被害人是舊識,103年3月4日凌晨,李男前往被害人租屋處,質問她是否有從事性交易,被害人否認,雙方發生口角。李不顧被害人抗拒,靠著身材優勢,將她壓在床上性侵,甚至射精在對方嘴中,讓被害人飽受凌辱。
被害人擔心事件曝光不敢聲張,直到男友發現異狀得知上情,向警方報案。
法院審理時,李男否認強制性交,表示事發時因為好友死亡,心情鬱悶,才會鑄錯。但被害人指證歷歷,法院考量李男與被害人有一定的信賴關係,竟趁此機會施暴,嚴重戕害被害人心靈,因此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