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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尾隨女友抓車震 揮電擊棒恐嚇

    2015/09/29 06:00

    〔記者吳政峰/基隆報導〕31歲劉男懷疑詹姓女友與邱男有染,發現2人將車停在基隆市一處停車場,研判在「車震」,除持攝影機朝車窗蒐證,還掏出電擊棒威嚇,並質問「你們是不是在交易毒品?」邱男嚇到提告,劉男抓姦不成,反吃上恐嚇罪官司。

    不是警察 卻朝車窗攝影

    劉男與詹女去年感情失和,劉認為詹女另結新歡才疏遠他,多次暗自觀察詹女行蹤,發現她與邱男走得很近,經常駕車出遊,有時甚至停在定點許久未下車,研判2人行為不單純,質問詹女,她卻否認。

    邱男去年11月13日晚間9時,載詹女前往基隆市湖海路海興游泳池停車場,劉找來2名男友人駕車尾隨,劉認為2人應在停車場車震,與友人分持攝影機與電擊棒靠近。

    劉把鏡頭貼在車窗上朝內拍攝,並大聲質問是否從事毒品交易,但邱男已將車子上鎖,車門未被打開。

    邱男將車窗搖下,要求劉等3人出示警察證件,劉拒絕並逕行離去,在旁邊的詹女才說劉是她的男友,並不是警察,邱得知不甘被拍下車猛追,要對方給交代,劉看到邱尾隨其後,後方還跟著詹女,氣得從友人手中拿到電擊棒,持電擊棒說「我數到3,你們快點跑」,邱、詹2人擔心被電,才逃回車上。

    抓姦不成 反吃上恐嚇罪

    邱男事後提告,劉男出庭時否認所有指控,也沒供出2名友人身分,檢察官考量邱、詹2人不會無故陷害他,加上附近監視器畫面,顯示劉當下的確出現在該處,將劉依恐嚇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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