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同事錢 消防隊員判罰8千元
2015/09/15 06:00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消防局土城消防分隊4月起,陸續有隊員放在辦公室的現金失竊,一名隊員的網路攝影機剛好沒關,清楚錄下嫌犯身影,一追查發現,竊賊竟是年初調至分隊的33歲張姓隊員,張男坦承犯案3起得手3000元;新北地院昨依竊盜罪判處他罰金8000元,可易服8日勞役,法官並認為張員認罪,事後將錢返還,書立悔過書與被害人和解,應無再犯之虞,因此給予緩刑2年,可上訴。
土城消防分隊4月間至少有6名隊員皮夾或抽屜裡的現金不翼而飛,每人損失1000到1萬元不等,共2萬4000元。張男則說,是趁3位同仁不在座位時,竊取對方皮夾內現金,每次拿走1000元,共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