搥死買菜退休師 鐵鎚惡煞判死刑
劉嫌做案用的鐵鎚,上頭血跡斑斑。(資料照,記者葛祐豪翻攝)
找無女友遷怒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38歲男子劉志明意圖挽回女友感情失敗而煩心,見高中退休女老師開車買菜,竟把氣出在她身上,揮鎯頭重擊她頭部13次,不顧她快斷氣而持續凌虐,並搶走2千元棄車逃離,造成她頭骨破裂慘死車內,高雄地院合議庭法官昨認為劉泯滅天良、無悔改之意,依強盜殺人等罪判他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判決指出,劉志明去年6月與離婚的程女交往,隔月同居,但程女的前夫為了挽回她,承諾不再打她,去年11月,程女決定與前夫重修舊好,並離開劉男;劉為挽回程女,幾乎每天以電話或Line要求再見一面,但始終被拒,程女甚至把劉的電話和Line封鎖,讓他找不到人。
去年12月,劉騎車去程女住處,她不在家,劉男只好騎車在高雄左營亂逛,跑到蓮池潭一帶喝了1瓶58度高粱酒,騎車到孔廟旁的哈囉市場小公園,坐在機車上抽菸吃檳榔解悶。
鐵鎚重擊 搥頭13次
此時,被害的退休女師剛買完菜,準備開車回家,劉見她瘦弱、年紀大,竟想搶車代步去看程女,趁她坐上駕駛座,拿出鎯頭重擊她頭部,被害人癱倒後,劉將她移至右前座,自己坐進駕駛座,見她似有甦醒狀,竟再用鎯頭重擊她的頭,但因排檔上鎖,劉嫌無法駛離,轉頭問如何解鎖,重傷的被害人僅有喘息聲無力回答,劉氣憤之下,再以鎯頭重擊她的頭,前後共重擊13次。
此時被害人已快斷氣,劉不但繼續凌虐女師,還搶走她皮包內的2千元後棄車逃離,獨留女師在車內,因車窗貼深色隔熱紙,直到傍晚才被家人發現她氣絕,劉男逃了5天被捕。
開庭微笑 搖腳摳指甲
高雄地院審理時,劉嫌曾寫封信向死者家屬道歉,企圖爭取減刑,但家屬拒收,甚至指出每次開庭時,劉嫌當庭摳指甲、搖腳、微笑,不相信他有懺悔。
合議庭認為,被害人生前曾獲獎、作育英才無數,對社會貢獻良多,家人引以為榮,她的死造成家屬難以抹滅的傷痛,須求助心理諮商才能生活;反觀劉嫌手段凶殘,企圖掩飾罪行,展開逃亡,沒有教化遷善之可能。
合議庭認為,劉男所犯強盜殺人等罪,若處以無期徒刑或以下刑度,不足以宣示社會公平正義,也無法反映劉男有多可惡,檢察官具體求處死刑並無不妥,故判劉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以昭炯戒,可上訴。
殺人後,劉嫌取下安全帽與口罩,騎車離開。(資料照,記者葛祐豪翻攝)
劉嫌遭警方制伏倒地。(資料照,記者葛祐豪翻攝)
退休女老師去年12月遇害陳屍車內,警方漏夜現場鑑識採證。(資料照,記者蔡清華攝)
劉嫌案發前一天到五金行購買鐵鎚,被監視器拍下。(資料照,記者葛祐豪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