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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砍女友變台大博士生 教授求情 輕判7年

    2015/09/09 06:00

    〔記者項程鎮、王秀亭/綜合報導〕男子李孟峰16年前重考大學時,不滿就讀大一的張姓女友想分手,竟持刀猛刺她腹、胸部等處7刀,張女差點喪命,一審判他8年,李上訴後逃亡15年,通緝期間唸完台師大碩士班、還考上台大心理學研究所博士班,直到今年4月被逮,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考量教授替他求情,認定他有教化可能,酌減刑度為7年,全案定讞。

    李孟峰位於台東的老家昨天大門深鎖。他的律師彭國能表示,李深具悔意,本想在高院開庭時當庭向被害人道歉,也願意和解賠償,無奈對方一直沒出庭,也不敢主動找對方,本案二審宣判後,李就表達不會上訴,可惜檢方還是上訴三審,現在李只希望趕快入監贖罪,李在台大表現傑出,論文上過國際期刊,如能順利假釋,盼望再繼續學業。

    彭國能估計,現年34歲李孟峰要在獄中待3年半才有機會假釋,並強調李15年來未假冒他人身分,案發時僅19歲,如當初勇於面對審判,現在早已出獄,可以面對不一樣的人生。

    判決指出,89年3月,李男準備重考大學,讀輔大一年級的張姓女友因父母反對他們交往,提議分手,李約她到南陽街住處談判,準備早餐給女友吃,恫嚇「若不吃,就不能分手」,張女邊哭邊吃,因前一晚準備考試熬夜,未久便睡著。

    下午2時張女醒來,李男仍不讓她離開,張女要求讓她打電話請假,李同意,余姓女同學接到電話時,聽見張女哭聲,急忙和多名同學趕到,要求李男開門。李男不讓張女離開,竟持刀猛刺張女腹部2刀,她痛得慘叫,張女多名同學破門而入,但李男恐嚇「若不出去,還要再殺她」,同學們只好退到屋外,李又朝張女猛刺5刀,張女同學衝入屋內奪刀,將張女送醫救回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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