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我啊!盧警8小時 真挨打
2015/08/14 06:00
〔記者吳政峰/基隆報導〕基隆市第二警分局一名葉姓警員,聽了李姓友人說「打我啊!」竟真的朝他揮拳猛踹,基隆地方法院認定他犯傷害罪,判處拘役15日。
葉員與李男認識多年,今年3月7日,李喝醉,找正值勤的葉員外出吃飯,葉婉拒,李堅持要葉陪他,還多次嗆葉,一直說「你不要以為我會酒醉誤事」等語,葉被疲勞轟炸長達8小時,隨後脫下制服欲返回備勤室,聽到李又在耳邊說「不然打我啊!」葉終於爆發, 對李男毆踹,造成左胸壁挫傷。
法官認定葉員傷害犯行明確,但遭挑釁才會情緒失控,依此判處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1萬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