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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扣110萬元贓款 偵查佐涉A走30萬

2015/08/14 06:00

贓款未隨嫌犯一起繳回

〔記者鄭淑婷、余衡/綜合報導〕新北市三峽警分局37歲偵查佐梁俊源,去年由妻舅提供線報,跨區到桃園市觀音區逮捕詐騙集團李姓車手,他將李嫌交給兩名支援的同事帶回偵辦,後來才將查扣的贓款繳回,但110萬元疑似只繳回80萬元,涉嫌A走30萬元贓款;桃園地檢署約談梁俊源到案,他否認侵吞贓款,檢察官諭知15萬元交保。

桃園檢方調查,梁俊源在去年4月由妻舅通報得知,在詐騙集團擔任車手的李姓男子多次提領詐騙贓款,梁俊源鎖定李男蹤跡後獨自跟監,發現他到觀音區中山路的超商小額提款後,又到環中路另一家超商提款,梁俊源趨前逮捕,查扣李男身上裝有110萬元贓款的公事包。

檢調追查,梁俊源先將李姓男子帶到新坡派出所,卻將查扣的110萬元贓款放在私人座車,從三峽警分局趕來支援的兩名同事將李男帶回偵訊,梁駕駛座車返回,他最後交出的贓款是80萬元。

數目和嫌犯供詞兜不攏

李男被三峽警方依詐欺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在偵辦過程中,檢察官發現查扣的80萬元贓款數與李男供稱的110萬元不符,梁俊源涉嫌侵吞贓款才東窗事發。

檢方已依詐欺罪嫌起訴李男,另案偵辦贓款短少案,清查扣案的銀聯卡提領資料比對,李男提領的贓款確為110萬元,懷疑梁俊源涉嫌A走30萬元贓款。

否認A錢 15萬元交保

檢方指揮桃園市調處搜索,依貪污治罪條例中「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之私有財物」罪嫌,約談梁俊源到案,他否認侵吞30萬元贓款,供稱當初查扣的總額就是80萬元,桃檢複訊後昨晨諭知他15萬元交保。

三峽警分局表示,梁員否認偵辦詐欺案時私吞30餘萬元,由於全案已進入法律程序,警方靜候調查結果,若屬實會從嚴究責,日後也將全面強化辦案搜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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