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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解書寄回家 老婆偷情洩底

    2015/08/05 06:0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曾任里長伯的王男與已婚的陳女偷情,原本神不知鬼不覺,但兩人鬧分手時發生拉扯,上了調解委員會。去年7月,陳女返回越南探親,調解書卻寄到家中,陳女先生拆開驚見「王╳╳與陳╳╳是男女朋友」等字句,怒告求償。新北地院判王男需賠償10萬元,可上訴。

    陳女先生主張,去年7月妻子返回越南探親,調解委員會寄來調解書,他拆開一看,竟有妻子與王男是男女朋友的字句,另份書狀更寫道「已交往兩年多」,因而求償60萬元。王男否認偷情,主張調解書有部分遭塗去,所附答辯狀更不是他所書寫。法官依王於刑事案件中坦承與陳女是男女朋友,陳女也不否認,且答辯狀記載「已交往兩年多」,認定王男已侵害陳女丈夫的配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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